根据《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实施县乡食品安全办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赣食安委〔2019〕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级评估、市级复核等程序,确定了全市县乡食安办能力建设达标拟认定名单,其中县(市、区)食安办6个,乡镇(街道)食安办24个,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798-85295755。
邮箱:jdzssab2015@163.com。
三、拟认定的县乡食安办能力建设达标名单(详见附件)
景德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拟认定的县乡食安办能力建设达标名单
一、县(市、区)食安办(6个)
乐平市食安办、浮梁县食安办、昌江区食安办、珠山区食安办、景德镇市昌南新区食安办、景德镇高新区食安办。
二、乡镇(街道)食安办(24个)
(一)乐平市(5个)
洎阳街道食安办、涌山镇食安办、后港镇食安办、众埠镇食安办、高家镇食安办。
(二)浮梁县(9个)
蛟潭镇食安办、三龙镇食安办、黄坛乡食安办、寿安镇食安办、勒功乡食安办、江村乡食安办、瑶里镇食安办、鹅湖镇食安办、湘湖镇食安办。
(三)昌江区(3个)
丽阳镇食安办、新枫街道食安办、西郊街道食安办。
(四)珠山区(5个)
竟成镇食安办、新厂街道食安办、太白园街道食安办、新村街道食安办、昌江街道食安办。
(五)昌南新区(2个)
洪源镇食安办、罗家桥乡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