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丰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校园香烟卡的建议》(总第19号)已收悉。该提案提出三项宝贵建议分别涉及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学校和家长等主体,与我局广告科24年的重点工作烟草广告清零行动不谋而合。现结合我局监管职能和当前工作实际,就提案建议中第二点,作如下汇报:
一、我局第一时间约谈江西省烟草公司景德镇市公司,督促其摸排上报全市范围内所有卷烟销售网点底数,同时制作统一标准的“禁止中小学生吸烟、校园香烟卡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并全覆盖的分发给其卷烟销售网点,指导经营者要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
二、我局高度重视治理校园香烟卡这项工作,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上下一盘棋,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卷烟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对未尽到警示教育的督促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主动上门加大对经营者的普法教育,帮助从源头上杜绝发布烟草广告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