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MB0440807/2025-09737

关于对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10:10 访问量:

尊敬的鲍文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2024年,我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年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4%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99.06%。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

同时,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永远没有零风险,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补短板”、“治硬伤”,以更加有效的监管措施破解矛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解决问题,保障民生安全。

正如鲍代表提到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食品药品产业的迅速发展,景德镇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关于整合监管资源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市食药安委坚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定期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明确重点、持续改进,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拟制了《景德镇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全方位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执法首要职责和重点任务,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需求。推进职业化专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夯实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全市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内部管理、履职能力、基础保障、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市、县两级均将食品监督抽检、监管执法等必需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年度食品安全财政预算安排总计超过1000万元,为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三是持续推进网格化管理。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社会综治网络对接,每个自然村、社区居委会明确1名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截至目前,在乡镇(街道)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97名,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679名,承担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真正建立起覆盖食品安全全过程、全区域的监管体系。

二、关于提升监管手段的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日常巡查。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食品品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重点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对疫苗、肉毒素、重点保供品种、“双通道”药品、网络销售、贵细中药饮片、抗癌药、慢性病药等重点品种,疾控及疫苗接种单位、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美机构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检查。强化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监管、突出高风险重点品种监管,强化药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

二是坚持“智慧监管”。探索大数据及可视化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教育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数据的共享。推进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或量化分级管理,监督企业常态化执行生产经营过程管理和内控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优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推行“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三是加强市县联动。坚持以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以“四不两直”方式直接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积极联合县(市、区)局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我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并组织各县(市、区)局进行交叉检查,坚持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将监督检查与技术检测相结合。

四是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及时对抽检数据归集分析,编制全市抽检信息通报。2024年全市开展食品监督抽检5453批次,接受评价性抽检109批次,合格率100%。完成药品抽检570批次,不合格率0.94%。2024年全市共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任务156件,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任务4件,按时完成率100%。推进县区局食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在各县(市、区)局建成实施型食品快检实验室,全年完成快检任务2.42万批次。节日期间各县(市、区)还开展“食品快检护航瓷都旅游”活动,为保障我市旅游期间食品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的要求,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惩治力度,深入开展“昆仑2024”“铁拳”“肉制品犯罪集中打击”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2024年共查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411起,罚没229万余元,行刑衔接移交案件线索11起。公安部门侦办食品类刑事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其中乐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某生产销售假牛羊肉案,入选了国家总局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第八批典型案例。

二是建立“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机制〔《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景市监联发〔2024〕3号〕,在信息共享、文书移送、措施配合等方面同向发力。2024年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的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8位自然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应程序,列入严违名单。同时健全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机制(《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机制的通知》景市监信字〔2024〕6号),突出各领域专项整治、行风建设等工作重点,有效治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落实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持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和从业禁止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犯罪从业禁止人员的监管,杜绝进入食品行业,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食品安全。今年3月,我局依托法院提供的刑事判决信息,对近十年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进行筛查,共发现4人仍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1人在食品生产企业担任高层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我局分别向浮梁县、珠山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下达了《提醒敦促函》,对涉案人员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列入“食品犯罪从业人员黑名单”加强管理,终身禁止涉案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一是加大食药安全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在中小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与营养教育、“食品安全宣传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系列活动、野生蘑菇中毒防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药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实施示范引领行动,浮梁县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县)”。开展反餐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曝光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10个。开展202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深入实施食育普及三年行动,重点打造食育实践基地、食育教室、“景德镇菜”品牌等宣传阵地。截至目前,我市共成功创建5家市营养与健康学校,3家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5家企业被评为省第一批食育实践基地,完成了30家“景德镇菜”名店认定工作。落实《江西省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倡导社会协管责任,凝聚全民共建合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