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陶瓷市场,引领陶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755号)已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景德镇制”区域品牌保护工作总要求,从立法保护、标准制定、检验保障、执法护航、宣传推广等方面扎实做好品牌保护和重塑的相关工作,助力我市陶瓷产业健康发展,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景德镇制”陶瓷品牌保护工作
(一)不断推进陶瓷产业标准化,健全和丰富“景德镇制”陶瓷产品标准库
1、通过“景德镇制”区域品牌保护工作带动我市陶瓷产品质量提升,将景德镇传统高温或优质产品与外地劣质瓷器进行技术区分。近年来,先后制定了“景德镇制”陶瓷1个地方标准和6类产品系列团体标准,实现景德镇特有陶瓷标准从无到有的突破,相关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对标国际标准,行业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同时,结合“景德镇制”标准不断落地实施,逐步建立企业自检、协会巡检、政府抽检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同时用标准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
2、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已经联合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景德镇饶玉陶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启动了2025年度ISO陶瓷类国际标准《景德镇青白瓷术语与定义》标准预申报工作。
(二)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群众合法权益
1、针对近年来假冒大师作品、仿古瓷冒充古董瓷、“景德镇制”商标侵权等问题,景德镇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了网络陶瓷市场专项整治。消费调解挽回经济损失725万元,行政立案73起、罚没802万元,7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协同公安侦办陶瓷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其中“2.23冰墩墩”侵权案被列为部督案件。办理陶瓷专利行政裁决28件,其中2件入选2023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连续三年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案件,十余起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2、围绕陶瓷市场乱像不断加大了专项整治行动,我局依托“景德镇制”区域品牌保护和重塑工作,对市场上印有“景德镇制”商标的陶瓷产品质量、包装、标识规范使用等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对未获得“景德镇制”授权企业进行从生产到销售、从线上到线下排查;突出重点打击用外地瓷冒充景德镇陶瓷、“傍名牌”“搭便车”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由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在陶博城、曙光路、国贸、陶瓷城、陶瓷工业园区等多个重点陶瓷生产经营区域进行了专项摸排调研,共巡查市场主体约2700户/次,发放整改通知书500余份。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景德镇制”专项执法人员616人次,专项检查线下线上企业和商户144家,立案47起。其中有5起行政执法案件列入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查处的侵犯“景德镇”证明商标专用权案入选了2023年度全国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十大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三)积极联系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部门,共同推进陶瓷产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相关工作
1、通过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立条块结合、管执联动、部门协同的运行机制,依托“四中心一联盟”(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国家陶瓷版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陶瓷版权快速维权中心和陶瓷知识产权联盟),构建起立体化陶瓷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通过设立陶瓷知识产权法庭,受理陶瓷知识产权案件,为企业挽回损失。此外,还建立了陶瓷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3、建立了“守护品牌”和“守护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办知识产权案件,确保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4、聚焦我市“全面加强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和“推动陶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通过保护和管理条例的制定,推动陶瓷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动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以“景德镇制”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抓手,聚焦服务产业,搭建产业标准体系,赋能企业品牌,促进产业向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的体系延伸和发展。加强子母品牌构建,以区域品牌为企业品牌保障赋能,企业品牌为区域品牌提升价值。
二是加大打击侵权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对企业用外地瓷以次充好、不贴标销售,使用近似名称侵犯“景德镇制”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实施严格处罚,压缩制假售假空间。
三是积极推动“景德镇制”区域瓷品牌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观念引领、文化传播等方面加大对景德镇陶瓷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全力支持授权使用“景德镇制”的陶瓷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交流活动,推动景德镇陶瓷品牌高质量发展。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