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火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主要农贸市场设立清真摊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性非常大,对于不同民族不同的饮食习惯,更加要求有多元化商品在市场销售。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将在商务部门规划设立好农贸市场清真摊点后,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指导清真摊点经营户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等,做到亮证亮照经营,诚信守法经营。按照回族及穆斯林民众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制作的肉制品和其他食品要求,严格落实清真食品经营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把清真食品市场销售准入关。
2、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了解各清真食品从业人员情况、肉食来源、加工操作规程以及经营状况,努力学习清真食品相关知识,公开清真食品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3、加强宣传教育,一方面向清真食品经营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他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等;一方面对广大市民宣传清真食品是按照回族及穆斯林民众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制作的肉制品和其他食品等相关知识,加深群众对清真食品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清真食品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我们要从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出发,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通过依法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实施规范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回族及穆斯林民众的等有清真食品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严防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矛盾冲突和社会不稳定问题,以确保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