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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7:30 访问量:


石群丽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收费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物业收费领域监管工作,立足监管职责,认真开展监管工作:

在物业费收取方面。要求各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价格、内容及标准、投诉渠道等信息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不得收取公示以外的费用。自“物业社区行”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对物业公司的明码标价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物业公司明码标价公示不规范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在代收代缴费用方面。要求物业公司在代收水电等费用时,不得加收额外费用,不得在代收代缴中谋取利益。做到代收代缴费用及时公示。

在执法检查方面。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大对物业公司乱收费用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明码标价、水电转供违规收费等行为。今年1-4月,我局已对四家物业公司违规收费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江西省整治物业服务领域侵害业主权益突出问题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充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快速形成各科室、各部门间整体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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