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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解读《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21:00 访问量:

一、出台背景

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本地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按照工作惯例,市食安办牵头起草了《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有关要求。

三、工作目标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围绕《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景党发〔2020〕14号)既定目标,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分为九个方面,共二十六条。重点从持续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持续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持续强化组织实施等九个方面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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