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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来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9 16:24 访问量:

一、起草背景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不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为此,省委、省政府于2023年9月21日印发《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发【2023】8号)。为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质量强省领导小组要求各设区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和起草经过

(一)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下称《实施方案》)。全文从三个方面表述,一是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是制定主要措施,从五个领域细化了21条具体举措;三是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考核激励。

(二)起草经过

我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于2023年11月开始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先后两次征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共有市发改委、财政局等6个部门报送12条修改意见,经我局整理修改后形成了《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且结合我市实际,聚焦“3+1+X”特色产业体系,提出了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工作举措,较好的体现了景德镇特色。

市级文件与省级文件的修改、调整之处:

一是调整了相关内容。将《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27条调整为21条,其中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以及加强党的领导等5条去除序号,删除2条(增强产业链质量竞争水平、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增加1条(提升传统产业质量竞争力),修改1条(提高新兴产业质量引领力,并将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内容加入)。到2025年工作目标根据我市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整。

二是由于文件由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将党委的相关内容删除。

三是重点围绕景德镇市实际开展质量强市工作。如方案提到了深度融入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持续提升“3+1+X”特色产业体系规模、质效和竞争力以及全力推进陶瓷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在做大日用陶瓷、做精艺术陶瓷的基础上,坚持把先进陶瓷作为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推进数字赋能陶瓷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

(三)出台的意义

《实施方案》将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落实,提出了2025年近期目标和2035年中长期目标,明确了质量强市建设具体举措,有利于我市健全质量强市工作机制,有利于我市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有利于我市不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打造先进质量文化,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


起草单位: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79882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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