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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11 09:25 访问量:

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局):

    为认真贯彻全市《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工作推进方案》精神,根据市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景市监信字【20223号),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经市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市局各业务科室要按照市局《计划》的要求,依托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动态梳理、调整监管事项,不断夯实“一单、两库、一计划”等基础性工作,合理安排抽查进度,依法依规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保证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的工作要求,聚焦监管重点和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抽查工作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三、公示结果,强化约束。要牢固树立“公开就是监管”和“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会商研判、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抽查检查结束后,要确保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上公示。

    四、提升效能,加强防控。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抽取检查企业情况,合理确定检查时间,尽量减少企业提交检查材料,确保检查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注意检查人员自身安全,尽量利用电话、手机APP、智慧监管等形式开展抽查检查网上办、网上查。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工作,并于2022年底前将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局信用监管科。

附件: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8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监管事项主项

监管事项

子项

检查

对象

检查内容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

数量

抽查

时间

实施科(室、局)

1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3%

1/

4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2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3%

1/

5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3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

3%

1/

5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4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3%

1/

4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5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3%

1/

5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6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3%

1/

3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7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3%

1/

3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8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3%

1/

3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9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检查

企业

检查经营者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3%

1/

5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10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管

对企业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企业

检查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

3%

1/

4

12月底

信用监管科

11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12

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13

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14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15

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16

对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17

对拍卖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拍卖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18

对拍卖人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拍卖人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19

对拍卖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拍卖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0

对拍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

人的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存在拍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行为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1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平台内用户管理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用户设置条件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2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3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区分自营的业务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是否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4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照亮证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5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6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管

对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7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的监管

对持续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8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行为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29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监管

对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0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保管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1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核验真实信息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2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信用评价的监管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行政检查

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3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政检查

农贸市场经营者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4

对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农贸市场经营者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5

对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相关法律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农贸市场经营者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6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农贸市场经营者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7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农贸市场经营者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8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对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农贸市场经营者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39

对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农贸市场经营者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40

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农贸市场经营者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41

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行政检查

文物经营单位

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41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文物经营单位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43

对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文物经营单位

对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44

对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文物经营单位

对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45

对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文物经营单位

对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46

对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文物经营单位

对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网监科

47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广告经营单位

是否存在虚假广告情形。

5%

1/

1

12月底

广告科

48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广告经营单位

是否存在不允许发布广告的情形。

5%

1/

1

12月底

广告科

49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行政检查

广告经营单位

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5%

1/

1

12月底

广告科

50

对违法广告代言活动的行政检查

广告经营单位

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5%

1/

1

12月底

广告科

51

对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的行政检查

广告经营单位

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

1/

1

12月底

广告科

52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检查

广告经营单位

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5%

1/

1

12月底

广告科

53

对广告主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情况的行政检查

广告经营单位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5%

1/

1

12月底

广告科

54

对广告发布单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监管

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行政检查

广告经营单位

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5%

1/

1

12月底

广告科

55

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管

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伪造数据。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56

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管

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企业

用能单位是否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57

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管

对用重点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的行政检查

企业

1.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是否进行人员配备、或配备人员是否有资质等符合规定要求;2.是否组织计量管理或技术人。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58

对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管

对计量标准器具出具的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59

对法定计量单位的监管

对法定计量单位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未经授权或超过授权期限开展检定工作,擅自变更授权项目。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60

对计量器具及计量活动的监管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61

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管

对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是否指派未经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62

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监管

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企业

1.核查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情形的证明;2.亟需使用不可替代的进口计量器具的。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63

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的监管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行政检查

企业

对是否标注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规定;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是否相符以及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计量科

64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企业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 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等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食品生产科

65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企业

1、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3
、检查制定的团体标准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4.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是否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3%

1/

2

12月底

标准化科

66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

对商标印制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商标科

67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

对商标规范使用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商标科

68

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

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商标代理机构行为的行政检查

10%

1/

1

12月底

商标科

69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行政检查

企业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5%

1/

1

12月底

知识产权创业与运用科

70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

行政检查

企业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5%

1/

1

12月底

知识产权创业与运用科

71

对药品经营监督检查

对药品零售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

5%

1/

4

12月底

药化流通监管科

72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管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企业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等行政检查

5%

1/

4

12月底

医疗器械科

73

对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监管

对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单位的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行为行政检查

15%

1/

1

12月底

特种设备科

74

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为的监管

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为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特种设备科

75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管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10%

1/

1

12月底

特殊食品科

76

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活动的监管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企业

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5%

1/

1

12月底

认证监管科

77

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管

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行政检查

企业

自愿性、强制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5%

1/

1

12月底

认证监管科

78

对认证从业人员的监管

对认证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认证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认证监管科

79

对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管

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认证监管科

80

对直销经营行为的监管

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行政检查

企业

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是否违反《直销管理条例》

30%

1/

1

12月底

反不正当竞争局

81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企业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反不正当竞争局

82

对传销行为的监管

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传销行为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传销行为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反不正当竞争局

83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

对经营者价格活动的行政检查

企业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5%(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工作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1/

1

12月底

价监科

84

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对单位执行价格法规、政策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事业单位是否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价监科

85

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对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企业

对行政事业性单位乱收费行为

5%

1/

1

12月底

价监科

86

陶瓷产品质量监管

对陶瓷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企业

依据陶瓷产品质量抽查。

5%

1/

7

12月底

陶瓷科

87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的监管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进行行政检查

企业

对不需办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陶瓷科

88

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企业

获证企业是否继续符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条件

5%

1/

1

12月底

产品质量监督科

89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的监管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企业

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等行政检查

5%

1/

1

12月底

产品质量监督科

90

对产品质量的监管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1%

1/

1

12月底

产品质量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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