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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8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31 17:35 访问量:


尊敬的冯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惩戒并取缔全市无证行医及医美执业的提案》(第181号)已收悉。您的提案建议精准直击了现今方兴未艾的医美行业的痛点及乱象,高度契合我省对重要民生领域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对重点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针对该行业出现的诸多市场问题,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防微杜渐,主动担纲牵头市直9个部门联合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举措如下:

1、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制定了九部门联合医美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方案及各级子方案,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2、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及联络机构,对成员构成、工作规则,任务分工提出具体要求,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明晰,定期召开工作部署会,扎实有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专项治理督导工作。各县市区均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市级工作专班将工作指引,工作要求转发基层单位,适时展开工作督导,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做好监督检查。

4、开展专项治理普法、科普。部分各县区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了医美科普视频,制作海报上门张贴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案例资料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讲解相关知识。

通过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截止到目前统计,我市涉及医疗美容经营企业85家,抽取检查医美单位47家,办理医美案件6起,罚没款金额114000元。完成了对存在的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广告违法、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的基本整治,严厉打击了非法医疗美容活动。具体整治情况如下:

一是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核查了47家,在检查中已开门营业的经营主体大部分没有相关违法行为,部分商户存在价格未公示情况也已下令整改。

二是全市卫生健康部门对2家市直医疗单位(第五人民医院医美科已撤销停止诊疗科目)以及39家医美诊疗及服务机构开展了检查。除部分经营场所因各类原因未营业外,其他检查情况良好,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对于部分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出具监督意见书。

三是市委网信办加强网络巡查,组织市县两级网络巡查队伍对属地网站平台开展巡查,对于互联网涉医疗美容有害信息、规范互联网直播活动等问题,积极开展网上向未成年人发送医疗美容商业信息、利用网络直播营销违规商品的监察力度,未发现属地内互联网平台存在医疗美容相关的突出问题。

四是全市税务部门按照省级工作专班共推送医疗美容机构名册信息,经过梳理甄别,剔除重复数据,整理出44户医疗美容机构,并分别对44户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款开票、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信息进行分析识别,成立4个工作组逐户开展核查、制作工作底稿,已发现未列入管理的纳税人20户,注销2户,均在整改当中。

通过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今后我局将持续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的重点突出问题,并纳入到日常监管机制当中实行常态化治理。

感谢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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