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等规定,经验收小组现场验收,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8-827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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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类别及范围 |
经营地址 |
仓库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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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祥和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景德镇朝阳路分公司 |
许杰峰 |
占玉琴 |
陈霞 |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肽类激素(仅限胰岛素)、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东方嘉园1号楼店面3-4间店面 |
无 |
延续 |
通讯地址:景德镇市弘文路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北苑33号楼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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