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昌南新区古宝阁珠宝店(曹鹏)涉嫌不合格金银珠宝饰品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昌南新区古宝阁珠宝店(曹鹏)涉嫌不合格金银珠宝饰品一案
二、听证时间:2026年8月21日9:30
三、听证地点: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66号市发展中心北院33号楼221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凯联系电话:0798-8292693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66号市发展中心北院33号楼216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