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强化违法案件查处震慑力度,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各方安全管理责任,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现公布2026年第一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昌江区某民宿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案。
2026年3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昌江区三河新村某民宿内一台乘客电梯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当事人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乐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景德镇市某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3月17日,乐平市市场监管局在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该市某启花园小区电梯维保单位在年度维保作业中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对10台电梯的限速器进行校验。当事人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乐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乐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未按规范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5月8日,乐平市市场监管局在物业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该市某东园小区电梯维保单位某电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存在超期维保问题。当事人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乐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浮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西某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5年12月3日,浮梁县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江西某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一台在用叉车未进行定期检验。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景德镇某陶瓷原料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6年1月14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日常检查发现,景德镇某陶瓷原料有限公司2021年采购空压机设备并投入使用,配套储气罐同步启用,但该储气罐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且现场在使用。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昌南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景德镇某达陶瓷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案。
2026年2月2日,昌南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景德镇分院提供线索,现场核查发现景德镇某达陶瓷有限公司5台定期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电梯中有1台仍在继续使用。当事人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昌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警示提醒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按期完成设备定期检验,严格执行维保周期与维保项目清单,严禁超期维保、缺项维保、设备带病运行。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紧盯电梯、压力容器、叉车和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惩戒,对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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